(2003•南昌)某班為了從甲乙兩同學中選出班長,進行了一次演講答辯與民主測評,A、B、C、D、E五位老師作為評委,對“演講答辯”情況進行評價,全班50位同學參與民主測評,結果如下表:
規(guī)定:演講答辯得分按“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算平均分”的方法確定;民主測評得分=“好”票數(shù)×2分+“較好”票數(shù)×1分+“一般”票數(shù)×0分;綜合得分=演講答辯得分×(1-a)+民主測評得分×a(0.5≤a≤0.8).
(1)當a=0.6時,甲的綜合得分是
89
89
分;乙的綜合得分
88.4
88.4
分.
(2)甲的綜合得分關于a的函數(shù)表達式為
92-5a
92-5a
;
乙的綜合得分關于a的函數(shù)表達式為
89-a
89-a
.
(3)倘若讓甲做班長,請你確定a的取值范圍為
0.5≤a<0.75
0.5≤a<0.75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