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探究燃燒的條件,小明設計了如下三個實驗:
(1)用鑷子夾取分別蘸有酒精、水的小棉花球,放到酒精燈火焰上片刻,觀察到酒精棉花球燃燒,蘸有水的棉花球不燃燒;該實驗的目的是
燃燒是否與物質(zhì)性質(zhì)有關
燃燒是否與物質(zhì)性質(zhì)有關
.實驗的結論是
燃燒的物質(zhì)必須是可燃物
燃燒的物質(zhì)必須是可燃物
.
(2)在平滑的實驗桌上點燃兩支小蠟燭,再將其中一支蠟燭用透明的玻璃杯罩住,盡可能使玻璃杯口與桌面間不留空隙,觀察到罩有燒杯的小蠟燭很快熄滅,而另一支則依然正常燃燒,該實驗的目的是
燃燒是否與O2有關
燃燒是否與O2有關
.實驗的結論是
燃燒必須有O2
燃燒必須有O2
.
(3)用鑷子分別夾取一根小木條和一小塊煤,在酒精燈上點燃,發(fā)現(xiàn)木條首先燃燒,煤則較難點燃,你知道設計該實驗的目的是
燃燒是否與溫度有關
燃燒是否與溫度有關
.實驗的結論是
燃燒溫度必須達到著火點
燃燒溫度必須達到著火點
.
(4)由上述三個實驗可知:可燃物燃燒所必須具備的條件是
與O2(或空氣)接觸
與O2(或空氣)接觸
和
溫度達到著火點
溫度達到著火點
;用嘴吹熄蠟燭火焰是因為
降低溫度,使溫度低于著火點
降低溫度,使溫度低于著火點
,用酒精燈帽蓋滅酒精燈火焰的道理是
隔絕空氣滅火
隔絕空氣滅火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