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目: 來源:內蒙古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期中考試化學試卷 題型:科學探究題
有一黑色粉末物質可能由氧化銅、木炭、二氧化錳中的兩種或三種組成。某興趣小組對該粉末的成分進行了如下探究和驗證。
(提出問題)該黑色粉末含有哪些的成分?
(查閱資料)(1) 氧化銅、木炭、二氧化錳中只有黑色的氧化銅能與稀硫酸反應,并生成藍色的硫酸銅溶液。
(2)常溫下木炭、氧化銅、稀硫酸均不與二氧化錳反應;
(3)二氧化錳和氧化銅不能燃燒。
(做出猜想)大家認為黑色粉末的組成共有下面四種可能:
猜想1:木炭和氧化銅; 猜想2:木炭和二氧化錳;
猜想3:__________________;
猜想4:氧化銅、木炭、二氧化錳。
(探究驗證)
步驟 | 實驗操作 | 實驗現(xiàn)象 | 結論及解釋 |
(1) | 取少量黑色粉末放入試管,加入足量的稀硫酸,振蕩 | 黑色粉末部分溶解,生成藍色溶液 | 原混合物中有______________。 |
(2) | 將(1)反應后的物質過濾、干燥,取一部分濾渣放入橫口試管中加強熱,并不斷鼓入空氣 | 有火星產生 | 原混合物中有____________。 |
(3) | ①將(2)所得另一部分濾渣加入5%的過氧化氫溶液 | 有大量能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的氣體產生 | 原混合物中有 _____________。 |
②向(2)所得濾液中加入5%的過氧化氫溶液 | 有大量能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的氣體產生 | _____________。 |
(結論)上述猜想中正確的是___________。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內蒙古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期中考試化學試卷 題型:計算題
為了減少齲齒,制造口香糖時常用木糖醇(化學式為C5H12O5)代替蔗糖。
(1)木糖醇的相對分子質量為_________。
(2)木糖醇中氧、氫元素的質量比是________,碳元素的質量分數(shù)為_______(結果保留至0.1%)。
(3)15.2g木糖醇中含有_______g的氧元素。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江蘇省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10月月考化學試卷 題型:單選題
“綠色化學”要求從根本上減少乃至杜絕污染。下列對農作物收割后留下的稻桿的處理方法中,不符合“綠色化學”的是
A. 就地焚燒 B. 發(fā)酵后作農家肥
C. 加工成飼料 D. 制造沼氣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江蘇省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10月月考化學試卷 題型:單選題
下列變化過程中與另外三個有本質區(qū)別的是
A. 點燃蚊香驅趕蚊蟲 B. 冰塊的熔化
C. 水果的腐爛變質 D. 銅質門把手上產生綠色斑點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江蘇省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10月月考化學試卷 題型:單選題
下列物質的用途與其化學性質相關的是
A. 鎂粉可以于制造照明彈 B. 木材可制成桌椅
C. 混凝土可以建造房屋 D. 鋼鐵可以用于制作工具、刀具等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江蘇省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10月月考化學試卷 題型:單選題
在化學實驗中,對于用剩的化學藥品,處理方法正確的是
A. 為節(jié)約倒回原試劑瓶 B. 帶回家做家庭小實驗
C. 倒入下水道以防止污染環(huán)境 D. 倒在指定的容器中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江蘇省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10月月考化學試卷 題型:單選題
有關酒精燈的使用不正確的是
A. 點燃酒精燈時必須用火柴點燃 B. 應用酒精燈的外焰給試管加熱
C. 酒精燈中的酒精量超過容積的2/3 D. 熄滅酒精燈時用燈帽蓋滅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江蘇省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10月月考化學試卷 題型:單選題
下列關于物質的性質和用途的說法不正確的是
A. 氧氣被用作火箭的燃料,是利用了氧氣的可燃性
B. 二氧化碳用于滅火,既利用它的物理性質,也利用了它的化學性質
C. 氮氣作食品包裝袋的填充氣,是利用氮氣的化學性質不活潑
D. 石墨可作為電池的電極,是利用它的導電性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江蘇省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10月月考化學試卷 題型:單選題
下列物質中,前者屬于純凈物,后者屬于混合物的是
A. 凈化后的空氣、氧化鎂 B. 水冰混合物、啤酒
C. 生銹的鐵釘、高錳酸鉀加熱后的混合物 D. 氯化鉀、液氧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 來源:江蘇省2019屆九年級上學期10月月考化學試卷 題型:單選題
鐵絲在氧氣中燃燒的實驗中,若未看到火星四射的現(xiàn)象,可能的原因為:
① 鐵絲未除銹; ② 氧氣不純; ③ 鐵絲未繞成螺旋狀; ④ 未用火柴引燃;⑤ 集氣瓶內未放少量水;⑥ 未從上到下緩慢伸入?赡艿氖牵 ( )
A. ①②③④⑥ B. ①②③ C. ①②③④⑤⑥ D. ①③④⑥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湖北省互聯(lián)網(wǎng)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| 網(wǎng)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(qū) |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(qū)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27-86699610 舉報郵箱:58377363@163.com